中国古代同性恋究竟是怎么样的呢

作者:网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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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最高法院五名大法官裁定“同性婚姻”合法,引发网友对于同性恋与同性婚姻的热议。我为写一篇介绍中国古代同性恋的文章,搜集了一些史料,文章写完,这些材料丢了可惜,所以略加整理,放在这里,供欲了解中国同性恋史的读者参考——

男风之盛:中国古代的同性恋都什么样

【六朝男风】《宋书·五行志》:“自咸宁太康以后,男风大兴,炽于女色,士大夫莫不尚之,天下咸相仿效,贵胄孤寡女眷尤甚,或是至夫妇离绝,怨旷妒忌者。”

【宋代男娼】《萍洲可谈》:“书传载弥子瑕以色媚世,至今京师与都邑无赖男子,用以图衣食,盖未尝正名禁止。政和间始立法,告捕男子为娼,杖一百,告者赏钱五十贯。”《癸辛杂识》感:“吴俗此风(男娼)尤甚。新门外乃其巢穴,皆敷脂粉,盛装饰,善针指,呼谓亦如妇人,比比求合。其为首者号师巫、行头,凡官家有不男之讼,呼使验之,败坏风俗,莫此为甚。然未见有举旧条以禁止之者。”

【明代男风】《五杂俎》:“衣冠格于文网,龙阳之禁,宽于狭邪,士庶困于阿堵,断袖之费,杀于缠头,河东之吼,每末减于敝轩,桑中之约,遂难偕于倚玉,此男宠之所以日盛也。”

【晚明同性恋宣言】冯梦龙《情史》:情史氏曰:饮食男女,人之大欲。破舌破老,戒于二美。内宠外宠,辛伯谂之。男女并称,所由来矣。其偏嗜者,亦交讥而未见胜也。闻之俞大夫云:“女以生子,男以取乐。天下之色,皆男胜女。羽族自凤凰、孔雀,以及鸡雉之属,文彩并属于雄。犬马之毛泽亦然。男若生育,女自可废。”呜呼!世固有癖好若此者,情岂独在内哉?而《孔丛子》载:“子上见卫君,卫君之幸臣美须眉,立于君侧。卫君谓子上曰:‘使须眉可假,寡人固不惜此于先生也。’”夫至以须眉为幸臣,吾不知其情之所底矣。

【清代同性恋宣言】《随园诗话》:春江公子,戊午孝廉,貌如美妇人;而性倜傥,与妻不睦,好与少俊游,或同卧起,不知乌之雌雄。尝赋诗云:“人各有性情,树各有枝叶;与为无盐夫,宁作子都妾。”其父中丞公见而怒之。公子又赋诗云:“古圣所制礼,立意何深妙!但有烈女祠,而无贞童庙。”中丞笑曰:“贱子强词夺理,乃至是耶!”后乙丑入翰林,妻杨氏亡矣。再娶吴氏,貌与相抵,遂欢爱异常。余赠诗云:“安得唐宫针博士,唤来赵国绣郎君。”尝观剧于天禄居,有参领某,误认作伶人而调之,公子笑而避之。人为不平。公子曰:“夫狎我者,爱我也。子独不见《晏子春秋·谏诛圉人》章乎惜彼非吾偶耳,怒之则俗矣。”参领闻之,踵门谢罪。

【清代同性婚姻】《居易录》:“丁丑(康熙三十六年,1697)夏五月,有通州渔户张二娶男子王四魁为妇,伉俪二十五年矣。王抱义子养之,长为娶妇。妇归,语其父母,告官事乃发觉。解送刑部,问拟流徒。田纶霞司寇云:‘其人已年四十余,面施粉泽,言词行步宛然女子,真人妖也。’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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